林鄭月娥七大罪 (請廣傳)

林鄭月娥七大罪 (請廣傳)

 
古有七大恨告天,今我將林鄭月娥七大罪公諸於世,希望大家廣傳,好讓中央早作決定,令林鄭下台。
一 : 假傳聖旨,自把自為

中國駐英大使公開稱中央從未指示修例,可見有人矯旨行事,簡直無視中央。

二 : 分化香港,撕裂社會
支持修例與反對修例者已經令香港出現對立、分化局面,林鄭必須負上最大責任。

三 : 插手台灣,越職行為
對台事務屬國台辦、海協會職責,林鄭不應因單一事件高調、公開插手台灣案件,有越職越權之嫌。

四 : 挑動外國,引起外患
修例一事已經引起世界各國關注,至少 28 國要求撒回,更在 G20 高峰會前引起英國、美國不滿,令外國有藉口攻擊中國,林鄭實在難辭其咎。

五 : 武力鎮壓,反彈激烈
林鄭不但沒有考慮民意,引起 9/6/2019 103 萬人上街遊行反送中修例,更在 12/6/2019 以武力鎮壓示威者,甚至有警察射擊示威者頭部、追打記者,以致七十多人受傷,引起民憤,甚至影響香港的國際形象。

六 : 任用非人,管治無方
林鄭此次任用李家超、鄭若驊推銷修例一事,不但未能說服議員、市民,李、鄭二人最近更是消失了,沒有面對市民(部份建制派議員也有接受訪問),有失職之嫌。盧偉聰以強硬姿態對付示威者,引起民憤,林鄭卻認同其暴動、騷亂一說,可見林鄭之過。

七 : 死不認錯,文過飾非
12/6/2019 後事態惡化,林鄭拒不認錯,竟自比為母親,比喻香港人為任性孩子,不可縱容,加劇民憤,更可見其高傲和自以為是。15/6/2019,林鄭更不理社會各界勸告,宣布暫緩修例,並不撤回,也拒絕對示威者讓步,又沒有懲處失職官員,實在令天怒人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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